公示区
冠县清水镇北街中心小学位于清水北街村、郭家庄村和崔家庄村三村中心地带,西临248省道,建筑面积14215平方米。学校于2017年5月开始动工建设,2019年9月投入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文件第五十九条“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冠县清水镇清水北街中心小学地块用地性质由水浇地拟变更为教育用地,即变更为公共服务用地,应当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上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受冠县清水镇北街中心小学委托,山东蔚海蓝天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并编制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分为三阶段。各阶段工作内容及程序见图1.3-1,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在现有资料基础上。开展一定程度的调查分析工作,识别是否存在污染、污染程度及污染类型。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的资料,本项目地块在此之前除水浇地外,未有相关的工业项目建设和生产,学校于2017年5月开始动工建设,2019年9月投入使用,地块历史上未发生过风险较高的工业企业生产活动,水文地质稳定,可初步判定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存在潜在污染风险的可能性较低。
公示文本:/u/08120976-c11b-45dd-bdbe-66209547d7d2/file/637501842351881791359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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